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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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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重要取得方式。广义上的商标转让是指通过协议转让、接受赠送、继承、继受等方式从原商标注册人处取得其注册商标所有权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双方均为申请人。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适用《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准备申请转让文件
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商标受让人的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执照;
商标转让人的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商标转让获得时间
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1个月左右可取得受理通知书,从申请到转让核准约半年时间。
商标对企业和个人在市场上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许多人在创业初期就迫切需要商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商标,即注册商标和购买商标,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考虑到时间价值,大多数人会选择购买,即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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